快捷导航
查看: 262|回复: 11

[玄幻灵异] 《赛博秩序官会爱上异能反叛者吗》作者:阿苏聿【完结】

[复制链接]

1935

主题

2071

帖子

1万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15748
发表于 2023-8-17 20:4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晋江VIP2023-05-29完结
  总书评数:1686 当前被收藏数:4324 营养液数:3300 文章积分:85,159,512

  文案

  新世纪134年,赛博时代,AI、义体、仿生人、斗兽场。
  一小部分人发生变异,觉醒“异能”。达文公司全面追杀变异者,并为此成立“秩序部”。
  Ghost作为A级异能拥有者,是被“忒弥斯”系统通缉的一等逃犯。
  在某次任务中,撞上了传说中的“变异者猎人”——秩序官A。
  两人在古京街厮杀,从未失手的秩序官A却险些被Ghost杀死。
  Ghost:下次你不会这么走运。
  当晚,Ghost在小布鲁克林区的地下酒馆遇到一个年轻人。
  他自称Alvin(阿尔文),眼神湿漉,言语诚挚,执意陪他雪中漫步,还送了他一朵金属玫瑰。
  并在Ghost被秩序部追杀时,毫不犹豫地成为他的同盟。
  于是后来,Ghost发现……
  秩序官A总是对他手下留情、放虎归山;
  秩序官A总是为他暗中开路、藏匿线索;
  秩序官A主动给他打来电话,却只想听他的呼吸声;
  Ghost:你这个秩序官“A”,不会是“Alvin”的A吧。
  秩序官A:。
  Ghost:?
  阅读提示:
  1.武力值拉满高冷秩序官只对受流露温柔的犬系酷哥攻xS级双异能非常能打只对攻流露脆弱的猫系美人受,阿尔文(Alvin)攻x贺逐山(Ghost)受
  2.赛博朋克+序列异能
  3.强强双苏,互宠1v1HE

  内容标签: 强强 科幻 末世 正剧 赛博朋克
  搜索关键字:主角:贺逐山(Ghost),阿尔文(Alvin/谬悟) ┃ 配角: ┃ 其它:
  一句话简介:三次失忆与五次重逢
  立意:正义必将战胜邪恶


《赛博秩序官会爱上异能反叛者吗》作者:阿苏聿.rar (670.54 KB, 下载次数: 2)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75

帖子

4749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749
发表于 2023-8-17 20:54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sssssssss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10

帖子

692

积分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692
发表于 2023-8-29 05:53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
感谢楼主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690

帖子

1380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380
发表于 2023-9-5 09:5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85

帖子

4769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769
发表于 2023-9-8 22:06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89

帖子

4778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778
发表于 2023-10-9 22:54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感谢楼主的分享呀~楼主辛苦啦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450

帖子

4900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900
发表于 2023-10-27 04:05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111111111111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688

帖子

1376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376
发表于 2023-11-7 07:25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xxxxxxxxxxx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63

帖子

4725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725
发表于 2023-11-16 23:49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贴金币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21

帖子

4642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642
发表于 2024-4-30 04:55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xxxxxxxxxx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本站所有内容均收集自互联网,若本站收录的资源涉及您的版权或知识产权或其他利益,请附上版权证明邮件告知,在收到邮件后24小时内删除。

E-mail:shengmadx001@outlook.com

Powered by 蕉次元 X3.4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蕉次元 网站地图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